漯河市钢结构厂房楼板承重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一、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相关的施工检测规范,对建筑钢结构工程材料及焊接质量的检测有以下要求:
一、检测单位取得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检测人员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资格证书且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
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三、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应实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1、钢材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对属于下列情况的钢材,应在甲方、监理见证情况下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⑴、国外进口钢材;
⑵、钢材混批;
⑶、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⑷、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⑸、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⑹、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一、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一、建筑工程概况: 福建 化工有限公司AC发泡剂改性车间,由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于2011年10月竣工。该房屋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建筑总高7m,净高6m,建筑面积1115.75 m2,跨度20m,柱距6m,屋面形式为双向坡屋面。建筑设计基本风压为0.3kN/m2,基本雪压为0.35kN/m2,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刚架采用Q345钢。厂房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功能未发生变更,未发生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二、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现为了解厂房现状,确保厂房结构安全,业主特委托我检测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对该厂房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 本次检测范围为福建 化工有限公司AC发泡剂改性车间,根据委托方委托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测评定:
(1)调查厂房建筑结构布置情况;
(2)构件变形检测;
(3)钢柱的相对沉降测量;
(4)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
(5)构件涂层厚度检测;
(6)房屋完损状况调查;
(7)综合分析评定,给出结论。
三、检测鉴定结论 根据对福建 化工有限公司AC发泡剂改性车间的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以《工业建筑鉴定标准》(GB50144-200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评定。评定时按三层次进行,即:单个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以au~du评定单个构件,以Au~Du评定子单元,以Asu~Dsu评定鉴定单元。该房屋的具体安全性评定如下:
(1)地基基础钢柱相对沉降差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要求,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状况完好。地基基础评定为Au级。